在有理数范围内分解因式:x12+x9+x6+x3+1.
分析与解 等比数列求和可得x12+x9+x6+x3+1=x15−1x3−1=x5−1x−1⋅x10+x5+1x2+x+1=(x4+x3+x2+1)(x8−x7+x5−x4+x3−x+1).方程x12+x9+x6+x3+1=0的所有复数根分布如下图.
我们熟知,如果cosθ是有理数,则cosnθ亦为有理数,其中n∈N∗,因此若cosnθ不是有理数,那么cosθ也不是有理数,因此可以按照以下路径推出图中所有角的余弦均不为有理数(cos144∘=−√5+14):144∘→72∘→24∘→336∘→168∘→192∘→96∘→48∘.由于任何共轭的复数根其实部均不为有理数,所以无法在有理数范围内继续分解因式.
综上,题中代数式分解因式的结果为(x4+x3+x2+1)(x8−x7+x5−x4+x3−x+1).
说明 下面说明如何计算cos36∘:
1.cos36∘⋅cos72∘=sin36∘⋅cos36∘⋅cos72∘sin36∘=14;
2.因为cos72∘=2cos236∘−1,所以cos36∘满足方程x(2x2−1)=14,对此方程整理变形得(2x+1)(4x2−2x−1)=0,所以cos36∘=1+√52.
3.也可以由cos36∘−cos72∘=2sin54∘sin18∘=2cos72∘cos36∘=12,得到cos36∘与−cos72∘是方程x2−12x−14=0的两根,从而有cos36∘=1+√54,cos72∘=√5−14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