逆否命题与反证法

在原命题、逆命题、否命题与逆否命题中,原命题与逆否命题等价(同真同假),所以证明一个命题成立可以去证明它的逆否命题成立,即先否定结论,在这个否定的结论下,去推出原来的条件的否定成立.


例题一 (1)判断命题“如果$x+y\neq 3$,那么$x\neq 1$或$y\neq 2$”的真假;

(2)已知$a\in\mathcal{N}^*$,若$\sqrt{a}\notin\mathcal{Z}$,证明:$\sqrt{a}\notin \mathcal{Q}$.

cover

分析与解 (1)对于这个命题,判断它的逆否命题会更清晰,它的逆否命题是:如果$x=1$且$y=2$,那么$x+y=3$,显然这是一个真命题;

(2)要直接利用这个条件$\sqrt{a}\notin\mathcal{Z}$并不容易,我们转为证明它的逆否命题,注意大前提保持不变,它的逆否命题为:已知$a\in\mathcal{N}^*$,若$\sqrt{a}\in \mathcal{Q}$,则$\sqrt{a}\in\mathcal{Z}$.

因为$\sqrt a\in\mathcal{Q}$,所以$$\exists m,n\in\mathcal{Z},(m,n)=1,\sqrt a=\dfrac mn.$$于是有$n^2a=m^2$,所以$n^2|m^2$,从而有$n|m$,但$(m,n)=1$,所以$n=1$,从而有$\sqrt a=m\in\mathcal{Z}$.所以逆否命题为真,从而原命题得证.


如果一个命题的条件与结论都是否定性质的,考虑逆否命题有时会带来方便.比证明逆否命题更常见的是反证法(证明逆否命题可以认为是反证法的一种特殊情形).反证法除了可以利用被否定的结论外,还可以同时利用原来的题目条件去推出矛盾.所以反证法相当于给原来的问题添加了一个条件(即被否定的结论),从而降低了题目入手难度.

例题二 (1)已知$a,b,c\in (0,4)$,证明:$(4-a)b,(4-b)c,(4-c)a$不可能同时大于$4$;
(2)已知$A,B,C$是椭圆$\dfrac {x^2}{4}+y^2=1$上的三个点,当点$B$不是椭圆的顶点时,证明四边形$OABC$不可能是菱形.

分析 一般来说,结论中有不可能同时、至多存在、至少存在等相关描述时,常常使用反证法.使用反证法时一般会先声明,并清晰地写出结论的否定,再着手证明.

(1)证明 用反证法.如果结论不成立,那么$(4-a)b,(4-b)c,(4-c)a$都大于$4$.
因为$a,b,c\in (0,4)$,所以$$\begin{split} 2<\sqrt{(4-a)b}\leqslant \dfrac {4-a+b}{2},\\2<\sqrt{(4-b)c}\leqslant \dfrac {4-b+c}{2},\\2<\sqrt{(4-c)a}\leqslant \dfrac {4-c+a}{2}. \end{split} $$三式对应相加得$$6<\dfrac {4-a+b+4-b+c+4-c+a}{2}=6,$$矛盾.所以结论成立.

(2)证明 用反证法.如果结论不成立,则假设四边形$OABC$是菱形.屏幕快照 2016-07-13 下午3.18.35当点\(B\)不是椭圆的顶点时,直线\(OB\)和直线\(AC\)的斜率都存在,设\(OB\)与\(AC\)相交于点\(M\),则\(M\)平分\(AC\).
由椭圆的垂径定理得\[k_{AC}\cdot k_{OM}=-\dfrac {b^2}{a^2}=-\dfrac 14,\]于是\(AC\)与\(OM\)不垂直,与四边形\(OABC\)是菱形矛盾.
因此四边形\(OABC\)不可能为菱形.


最后给出两道练习:

练习一 已知直线$y=kx+b$,如果$k,b$中至少有一个为无理数,证明:该直线上不可能存在$2$个整点(横坐标与纵坐标均为整数的点).

提示 证明它的逆否命题即可.

练习二 已知$a,b,c>0$,且$a,b,c$构成公差不为零的等差数列,证明:$\dfrac 1a,\dfrac 1b,\dfrac 1c$不可能是等差数列.

提示 反证法加上均值不等式即可.


 原命题与否命题的真假并没有关系,即“若$p$,则$q$”成立时,我们并不知道“若$\neg p$”,那么会有什么结论.比如说,如果$x>y$,那么$x+1>y$.但是如果$x\leqslant y$,那么我们得不到$x+1$与$y$的大小关系.在现实生活中,常常有人在否定条件后,认为可以得到否定的结论,这是没有道理的.

此条目发表在方法技巧分类目录,贴了标签。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。

逆否命题与反证法》有一条回应

  1. cguo@okanagan.bc.ca说:

    我觉得 $m^2 | n^2 \to m | n$ 还是需要证明一下的,而且还得用上算术基本定理。

发表回复